宣城排污权交易达90笔 累计成交2064.64万元多项指标居全省第一

10月22日,郎溪一家材料实业公司与宣城一家水泥企业完成一笔排污权交易,交易涉及氮氧化物与二氧化硫两类污染物,总量合计415吨,交易金额294.81万元。记者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这是该市第90笔排污权交易。截至目前,宣城全市累计交易污染物排放指标1098.17吨,交易总金额2064.64万元。

排污权交易到底是什么?据介绍,每个地区都有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。按现行安徽省排污权交易政策,新批项目需要根据许可排放情况购买相应额度的排污权。这些额度就像“环保配额”:企业节能减排省下的配额,可以拿到市场转让、租赁;新批项目可以进行购买,暂时缺配额、符合租赁条件的企业可以临时租赁,全程不突破区域环保上限。

“通过这样的模式,企业搞环保不再是单纯投入,减排省下的指标能变现增收,主动治污的积极性越来越高。通过市场调剂,也解决了企业临时生产波动产生的指标难题。”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自明表示,排污权交易用市场化手段盘活环境资源,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发展优势。

2024年2月29日,安徽全域推进排污权交易“第一单”在宣城成功落地,成交总额20760元。据介绍,宣城排污权交易有政府储备库出让和企业间二级市场交易两种渠道。目前,安徽省排污权交易平台已正式上线,排污权交易均在线上平台上进行。

宣城市还在全省率先批复成立了宣城市排污权交易和储备管理中心。自安徽省全面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以来,该市在全省创下全域推进排污权交易“第一笔交易”“第一笔租赁”“交易数量第一”等亮眼成绩。

此外,宣城市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试点。广德市作为全省唯一地区纳入长三角区域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第一批试点,并积极参加试点交易。2024年,广德市2家企业完成长三角首批次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签约,交易额2.69万元。杨自明表示,下一步,宣城市将抢抓全域纳入长三角第二批试点契机,探索新增指标的跨区域交易规则,推动与沪苏浙地区在排污权交易上的政策协同,形成可复制的跨区域交易经验。

(本文综合安徽网·大皖新闻相关报道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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