阜阳三区明确禁燃禁放区域 12月20日起施行新通告

阜阳主城三区近日调整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燃放管理。10月30日,颍州区、颍泉区、颍东区人民政府分别发布通告,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区域作出新规定,自2026年12月20日起施行,原有通告同时废止。

根据通告,三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烧大盘香;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,烟花爆竹全面禁放。在固定禁放区域上,颍州区涵盖文峰、清河、鼓楼、颍西、京九路5个街道及三十里铺、袁集、王店、程集4镇;颍泉区为中市、周棚2个街道及宁老庄镇、颍泉经济开发区、阜阳循环经济园区;颍东区为河东、向阳、新华3个街道及袁寨镇。

考虑到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,通告另设"重点管控窗口"。当年12月20日至次年3月10日期间,颍州区西湖、三合、三塔集、九龙、马寨5镇,颍泉区闻集、行流、伍明3镇及城乡统筹试验区,颍东区插花、正午、口孜、老庙、杨楼孜、枣庄、新乌江、冉庙8镇均纳入禁放范围,防范集中燃放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空气污染。

除上述区域外,国家机关、文保单位、交通枢纽、易燃易爆单位周边、输变电保护区、医疗养老教育机构、公共文化设施、殡仪馆公墓、监所、重点防火区及人员密集场所,全年一律禁止燃放,最大限度降低火灾与噪声风险。

颍东区还同步收紧露天烧烤管理。10月28日该区发布通告,将城区东至京九铁路、西至颍河、南至颍河、北至骆家沟及颍东路的范围划为禁止露天烧烤区域,沿街摊点一律不得设置,固定门店须在室内烧烤并加装合规烟道与油烟净化设备,改用电、天然气等清洁能源,灶具桌椅不得外摆。违规者由区城市管理局依法查处。

(本文综合安徽网阜阳频道、颍州晚报相关报道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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